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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枣阳市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摘要

时间:2018-06-15 09:52:14  作者:  来源:中专部   查看:  

枣阳市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摘要

    一、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发5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一年一发放,发放时间为三年。

    2、住房保障。来我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负担租金,本科生按照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的50%交纳租金。

    3、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根据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对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的创新项目,给予l—1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贴;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租赁创业场地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等补贴。

    4、融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按生产经营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个体创业者可给予15万元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政府小额担保机构为其提供免费融资担保,给予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贷款期限,在期限内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5、税费优惠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上交的各项税收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给予金额奖励:除国家和省规定的必须缴纳的收费外,三年内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

    二、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待遇: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部级技能大师、省部级首席技师以及襄阳市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到我市纳税企业全职工作的(需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分是发放10.’8万元、7.2万元、3.6万元住房补贴(分三年发放)。

    三、领军人才的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全职到我市创新创业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领军人才,A类人才每月补贴3万元,B类人才每月补贴2万元,C类人才每月补1万元,D类人才每月补贴3 000元,E类人才每月补贴2 00 0元(以上各项待遇均为税后金额,生活补贴一年一发放,发放时间为3年)。

    2、住房保障。全职到我市创新创业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领军人才,A类人才一次性奖励一套1 5 0平方米住房,B、C、D、E类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金由市财政负担。B、C、D、E类人才在枣阳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2 0万元、1 0万元、5万元的专项购房补贴(工作满三年后一次性发放)。

    3、创业支持。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项目,落地投产后,给予1000~‘20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拥有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团队,项目落地投产后,给予100一35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带技术来枣阳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的团队,评审通过后给予30~1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A、B、C类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5 00万元、300万元、2 00万元贷款额的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补贴(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为准)。

    四、柔性引进人才的政策待遇: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人才创业、人才派遣、学者访问、临时聘请、技术合作、承担研究课题或“企业+人才”、“项目+人才”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对柔性引进的C、D、E类人才,每年在枣阳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且做出较大贡献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差旅费补贴。柔性引进的A、B类人才,实“一事一议给予更大支持。

    对来枣开展社会实践或挂职锻炼的高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由接收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免费提供食宿(或参照市内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并适当给予劳务报酬。

    五、特聘人才的政策待遇:

    在全市事业单位每年设置5—10个特聘专家岗位,聘请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职称的专业人才全职工作,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支持事业单位签约引进E类以上领军人才全职工作,薪酬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支付。

    六、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来我市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享有配偶及随迁子女入学、户籍、医保、社保等方面的政策待遇和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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