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生
临时价格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调查队《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发放市区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襄价办规[2011]105号)文件精神,拟对我院2011年大中专学生进行临时价格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09级、10级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申报享受补助范围:大专生以2010年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专生以申报2011年春季助学金学生。
二、发放标准
6月份16元/人、7月份21元/人,共计:37元。
三、发放方式
统一打入学生饭卡。
四、具体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党的政策,让学生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心关爱,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2、因确定的申报对象已上报过相关证明材料,此次享受补助学生不需再提供,各院(部)按照享受补助范围内的学生直接申报学生名单。
3、请各院(部)务必于9月15日前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赵勇,联系电话:13907270688
附:襄阳市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价格补助花名册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