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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部“学生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12-03-08 10:37:32  作者:  来源:   查看:  

中专部“学生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开始,在我部开展“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心理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的培养,以及对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通过活动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的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学生中树立起一批优秀学生榜样,让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起到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学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一个月召开评选“学生之星”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并填写申报表,由班主任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在公示栏中进行评选公示,并向学院推荐 “每周一星”人选。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工处推荐。

3、评选出的“每周一星”将作为学年度评优的重点考察对象。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中专部

                                 2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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