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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通知

时间:2013-12-17 10:25:21  作者:  来源:人事处   查看:  

各单位:

      根据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文件规定,现把我校2013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见习期满,可初定初级职务。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

3、学历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认定。

4、取得市人事考试院相应等级的计算机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免试。

5、未通过青年教师考核的不能初定职务。

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日程安排

120131217-19日个人提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个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220131220学校审核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20131223-25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提交认定材料,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合格证、1张一寸彩色照片。

4201312月底人事处到人社局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人事处

                                 2013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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