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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平安夜、圣诞节、元旦”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

时间:2012-12-24 16:56:53  作者:  来源:学工处   查看:  

关于加强“平安夜、圣诞节、元旦”期间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平安夜、圣诞节、元旦”即将来临,为确保我校的平安稳定,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安夜”期间,市区各类餐饮娱乐场所人满为患,社会闲散人员混迹其中,极易发生矛盾冲突和危险。因此,要教育和告知每一位学生在“平安夜”不得外出。确有原因必须外出,要予登记,早去早回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平安夜、圣诞节、元旦”期间,在校内安排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娱乐活动,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止出现酗酒、斗殴、聚众滋事和火灾、触电、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元旦假前,做好《学生离校登记表》的信息统计工作,掌握学生去向,对学生去向逐班逐人统计造册。任何学生不得借故请假或擅自提前回家,严格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放假离校。

教育学生增强财产安全意识,保护财产安全;增强人身安全意识,假期部分离校学生注重路途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被骗被拐被传销。教育不回家学生不得外出到偏僻处、危险处游玩,不得在外留宿,更不能外出旅游,留校学生每晚十点之前必须返校。各院(部)要认真查寝,并做好查寝记录和反馈。

    四、各院(部)节假日期间要对学生教室、寝室及其它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自觉整顿。

五、加强值班,及时报告。加强辅导员入驻公寓和学工干部值班制度的落实,学生工作系统教师在“平安夜、圣诞节、元旦”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或隐患苗头,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对于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工处    

                                     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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