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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时间:2013-12-06 09:23:09  作者:  来源:学工科   查看:  

为了加强我学生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到校后,必须在本班辅导员处签定《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防范责任书》,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并严格遵守责任书各项条款。

二、严禁个人或团体到江、河、湖、堰、水库游玩、戏水和游泳。

三、严禁在学生公寓(寝室)内使用和存放电炉、热得快、酒精(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接各种电线及网线。

四、严禁在公寓(寝室)内私藏、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违法物品。

五、爱护公寓(寝室)内公共物品,特别是安全消防应急设施,严禁故意损坏和盗窃公共财物。

六、严禁夜不归宿、晚归、留宿外来人员和翻越门窗等行为。严禁在校外租房、开房。

七、严禁在公寓(寝室)内举办各种聚餐、PARTY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八、严禁恶意拨打“110120119”等急救电话。

九、严禁在校内进行各种邪教、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宣讲,及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严禁在校内外参与或组织传销活动。

十一、任何学生必须认真履行请假手续,严禁不假外出、离校出走等行为。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内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十三、凡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将予以记过乃至开除学籍之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本规定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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