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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管理

中专部关于加强晚自习管理的规定

时间:2015-03-20 12:36:33  作者:  来源:教务科   查看:  

中专部关于加强晚自习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晚自习学生对象

一年级、二年级所有住校生(走读生暂不做要求)。

二、晚自习时间和内容安排

晚自习每周安排五次,晚700开始,830结束,夏季作息时间往后顺延。周一至周三为兴趣课、技能实训课或作业课,周四、周日为班、团会时间。

兴趣课以寓教于乐、怡情养性为目的,暂时开设桥牌、象棋和围棋三门,科目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减或调整,按学生自由报名、班主任按分配名额推荐、辅导教师筛选的程序,或直接从中专部棋牌竞赛中挑选,每班确定40名。技能实训课以培养学生动手实操能力、备战省市技能竞赛为目的,根据实训设备数量、场所容量确定班级名额,由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共同确定培训对象。其他学生在本班教室完成各科作业。详细内容以《自习课程安排表》为准。

三、晚自习考核办法

作业课学生科目作业,由任课教师每周批阅一次,字帖由班主任每周批阅一次,按合格、不合格、未交确定等次,根据《中专部关于考试方法改革的原则意见》计入学生平时成绩,并定期向学生公布。积极参与兴趣课和技能实训课的学生,自习作业全部默认为合格,因不积极参与活动或不服从管理被辅导教师退回作业班的,所有科目自习作业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四、学生有关要求:

1、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得随意请假上厕所、在外闲逛,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

2、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3、自习期间,不得玩手机、吃东西,不得边听音乐边做作业。

    4、班干部提前10分钟打开教室,上课后协助值班老师点名,分发、收交作业。

五、值班教师工作职责

1、公共课部教师按《值班安排表》轮流值班,负责作业班自习纪律和秩序的管理,及外围(健行楼、敏行楼、新汽车实训车间)自习秩序的巡查。

2、值班教师应提前15分钟(645)到值班办公室领取《学生点名册》和《值班登记表》并签到,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检查教室门是否打开,并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700准时组织班干部做好考勤,对迟到、旷课的学生做好记载。730将未到学生按旷课登记,并将名单报值班干部。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3、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以“父母之心、兄弟之情”对违纪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制止学生违反自习纪律的行为。

4、值班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得酒后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带头玩手机、抽烟,或做其他禁止学生做的事情。中途不得擅自脱岗,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应请其他老师顶替并向值班干部请假。

5、对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值班教师要冷静、稳妥处理,并积极上报值班干部。

6、晚自习结束时,组织班干部将作业交给值班干部,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严防发生踩踏事故。检查教室门窗关锁和熄灯情况,将点名册和值班登记表交回值班办公室。

六、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辅导教师负责兴趣班或技能实训班考勤、辅导答疑和秩序管理。

2、辅导教师应提前15分钟(645)到值班办公室领取《学生点名册》和有关器具,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上课后做好考勤记载。

3、对不积极参与活动或训练的学生,经辅导教师批评无效的,由辅导教师报请教务科批准后直接退回作业班,本学期自习作业直接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该生今后选课资格。

4、自习课结束后,清点器具数目,将点名册和器具交值班干部所在办公室。

七、值班干部工作职责

1、值班干部全面负责当日晚自习各项工作,如资料与器具的分发与收回、考勤登记、场地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及巡查工作。

        2、对晚自习出现的偶发、突发事件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理。如有需要,及时向课部领导报告。

3、提前两小时到教务科领取《学生点名册》、《值班登记表》和《晚自习带班日志》,自习结束后收取兴趣课器具、学生作业、《学生点名册》、《值班登记表》,认真填写《晚自习带班日志》,次日移交教务科。

 

                                

                               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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